第四百一十三章 到底起诉什么罪名?(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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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杀人罪。

    但卖刀的人……

    应当属于无罪的,他卖刀只是日常生活中的行为。

    但假如某人听说有人想杀人,于是主动找到他,提供了一把刀……

    那就属于帮凶共犯。

    拿这个案件里的张三来说。

    他是个小说作者,为了谋生写剧本,属于日常生活行为。

    不应以犯罪论处。

    “卧槽?我们地区居然抽到了离婚诉讼的案件?这个案件也太离谱了吧,假结婚 假离婚 重婚?”

    “赶紧研究下,这个案子该怎么打,马上要开庭了。”

    “我们抽到的是版权纠纷 金融纠纷的案子,也不好打啊。”

    “时间太紧迫了,赶紧去场外求助一下。”

    “……”

    会场里。

    晋级了第四轮的八个地区的金牌律师们都有些愁眉苦脸。

    一阵头大。

    第四轮的案件复杂程度又加了一个档次。

    张玮听着四周的嘈杂声,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从众人的反应来看……

    他们的案件还不是最难的。

    “要不……咱们就起诉张三行政处罚,或者判处缓刑吧?”

    随后。

    他深吸了一口气,看向了秦牧。

    提出了他自己的建议。

    张三卖剧本,肯定是要处罚的。

    这个也是考验他们如何量刑的一个难点。

    量刑若是合理了,评价分就会相应高很多。

    若是量刑出现了偏差……

    那可能第四轮就会被淘汰了。

    “如果起诉缓刑的话……必然会被淘汰。”

    秦牧闻言,却是微微摇头。

    没有认可他的这个起诉思路。

    略微停顿后。

    他又缓缓说道:“要起诉……就把张三给送进去!”

    这只是个模拟案例。

    但如果在现实中,张三肯定是知道李四所做的勾当的。

    可他为了钱,依旧选择帮助李四。

    这种人送进去……

    他没有一点心理负担。

    “可是……用什么罪名啊?”

    张玮眨了眨眼睛,忍不住“请教”道。

    短时间内。

    他并没有找到可以给张三定罪的罪名。

    他们搞刑法的,凡事都要讲究证据、法理法条的主客观统一。

    “有两个罪名,一个是……”

    秦牧刚想要给张玮解释,就被现场的工作人员催促着赶往第一模拟法庭。

    而其他七组晋级了决赛的金牌律师团们……

    也纷纷赶往了各自的模拟法庭,准备开始庭审。

    ……

    学法联盟论坛。

    同一时间。

    随着题目的公布,论坛的网友们再次热烈讨论了起来。

    这个题目还是和刑事案件有关。

    不少人都来了兴趣。

    “这次up居然抽到了公诉人一方,这要怎么起诉?感觉有点难啊。”

    “不是一般的难,我感觉只要对方的律师不犯错,无罪辩护有很大概率可以成功!”

    “张三只要死咬着不知道李四是去诈骗的,应该就没问题了。”

    “但是以up的暴脾气,估计没有问题也得给整出问题来。”

    “这种传授犯罪方法……应该不会构成犯罪吧?如果这样的话,那up天天在网上发视频,岂不是也构成了犯罪?”

    “……”

    网友们在看到案件内容后。

    同样认真思考了一遍。

    但……

    他们跟着秦牧学到的那些法律知识和“入狱小技巧”,并不能跟张三的行为配上套。

    这种传授犯罪方法……

    只要自己表示预先不知情,没有参与犯罪过程,通常都不会有事。

    毕竟……

    张三也没从诈骗团伙那里获取抽成,只是单纯的获取出售剧本的等价价值。

    这种行为并不违法,更不犯罪。

    总不至于……

    传授犯罪方法也构成犯罪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秦牧妥妥的也属于这一类犯罪了。

    他一直在普法视频里讲解刑法罪名的构成,偶尔还讲述了如何犯罪而不被抓的小技巧。

    “我感觉有点难,对方律师也不是省油的灯,我昨天看过他们的模拟庭审,有个人最擅长无罪辩护。”

    “对手好像是来自凉城的律师吧?的确很强,都擅长刑法方面,可以算得上是巅峰对决了。”

    “总算遇到了个我能看得懂的庭审了,之前的庭审都超出了我的知识范围。”

    “……”

    在了解了对方实力之后。

    论坛里的网友们突然对这场庭审充满了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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