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见血封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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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猴群们追了赵煜一百多米,也不知道是累了还是脱离领地太远的原因,全都站在地上驻足不前,但嘴里依旧发出嘈杂的尖叫声,就像一帮人在骂街一样,场面很是滑稽。

    赵煜脸不红心不跳的停下脚步,看着不远处的的猴群,张弓搭箭,瞄准一个猴子身后的大树,射了出去。

    箭矢飞快,贴着一只猴子的胳肢窝射在树上,把这只猴子吓了一大跳,用爪子掰了掰树上的箭头,发现掰不动,又继续用愤怒的眼神望着赵煜,嘴里爆着“猴式粗口”。

    没再理会这帮唧唧哇哇的猴子,赵煜开始原路返回,当经过狩猎角马的地方,他开始放缓了脚步,轻轻扒开树叶,却发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

    其中一只角马被啃食了大半,另一只消失不见,地上到处都是各种野兽的脚印,不过按水潭的痕迹来看,应该是被水潭中的鳄鱼给叼走了。

    令人震惊的不是角马尸体和痕迹,而是在一棵树的旁边躺着一只豹子和三只胡狼,地上留出了不少血,已经有些凝固了。

    “我难道真是欧皇,?”赵煜开始有些怀疑自己的运气了,出门捡到猎物这种事发生一回也就够了,居然又遇上了一次,这简直就是欧皇附体,非酋退避。

    他贴着树慢慢向前走去,刚走到角马尸体不远处,就感觉不对劲,空气太安静了,听不到一点鸟叫虫鸣,还没等他做出反应,一道快如闪电的黄色身影瞬间扑倒了赵煜的身上。

    赵煜觉得背上一沉,双肩好像被几把尖刀劈砍了一般,他也瞬间做出反应,用左手手臂护住脖颈要害,右手反手一枪向后刺去,锋利无比的黑曜石枪在赵煜的巨力冲击下发出“噗呲”一声,感觉双肩的“刀刃”松了一些,赵煜奋起发力,一个过肩摔把背后的东西摔到了地上。

    赵煜定睛一看,居然是一只豹子,而且是还是一只猎豹,怪不得这么轻,猎豹这种动物是世界上最小的的大型猫科动物,最重也就八十多公斤,和一个普通成年男性差不多。

    猎豹全身都有黑色的斑点,从嘴角到眼角还有一道黑色的条纹,论威胁力,豹子是仅次于狮子、老虎、熊的大型捕食者,与上述三种捕食者不同的是,猎豹捕食是靠极致的爆发速度,捕猎时最高时速可达120公里,虽然只能坚持200多米,但近距离的爆发也足够了。

    猎豹主要攻击在于它的利爪和尖牙,咬合力300至500磅,足以咬碎人类的脖子。它们偷袭猴子和人类时就会和狼一样,用两个前爪勾住双肩,去咬脖颈,如果被它咬中的话,就算赵煜力量再大,体魄再强,也得命丧黄泉。

    所以,赵煜采取了最妥当的方法,过肩摔,一个普通成年男性爆发力量能轻松把猎豹背起,然后再骑住压下,用拳头疯狂的锤它的脊椎骨,猎豹的脊椎骨很脆弱,力量也不如狮子老虎大,你的体重越高,就对猎豹越有压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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