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不被允许的存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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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你为什么不直接向上级请示一下呢?”

    “时间。”章琳先一步答道:“她的时间有限,只有今天。”

    秦悦无奈地对罗浩耸了下肩膀,后者也反应过来了,如果请示上级走正规流程的话的确得花费不少时间。

    主要是这案子的疑点部分太多,虽然警方没对外公布,但那个凶手十有八九就是一直以来警方想要抓捕的黑夜侠。

    对于外界而言李原夜不过是从救人的英雄变成了杀人凶手,但对于他们,一直惩奸除恶的黑夜英雄终于如被他所惩治的那些人一样,也堕入了黑暗。

    通俗点说,这相当于就是无照驾驶的后果。

    在不被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行动,于现代社会而言根本就是绝对的错误,若不是李原夜拥有所谓的“超能力”,但谁又不想拥有那样的力量呢?

    这个时代下,每天暴露在平民老百姓眼前的负面能量庞大无比,隔三差五地,要么是道德败坏事件,要么是行凶伤人事件,每每为其心痛之余,又有多少人会握紧拳头在心中渴望自己能拥有强大的力量,在下一次惨案发生之前将其制止。

    可渴望终归是渴望,这个世界不存在超能力,他们也不可能变身成打击邪恶力量的英雄。

    不仅是因为人类的力量有所极限,更是因为现世法则不允许他们私自做决定。而这样的法则某种意义上保护了一部分人,某种意义上又残害了一部分人。

    被残害的那部分人蒙受冤屈,承受着不该有的痛苦,但没有人为他们发声,所谓的公平公正只是相对一部分人的立场而言,这世上不存在绝对的公平公正。

    承受着冤屈与痛苦的那些人还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到头来却找不到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最终把缘由推向那个在当今世上大部人眼中代表“罪恶”却又无法不为之拼命的字眼上。

    当他们稍微计算一下,便会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得不到能洗刷他们冤屈的“罪恶”后,终于,他们的思想开始扭曲,做法亦是走向了极端。

    这个极端可能是伤害别人用以满足自己已然变态的内心,报复这个社会直到自己真正的成为不被法则容许之人,最终走向深渊;也可能是守住了心底最后的一份善良,选择伤害自己,让连续不断的痛楚来刺激自己麻木的心灵,最终奔向毁灭。

    在他们被迫选择了各自灭亡的道路后,更多的人站出来开始唾骂、指责这个时代,矛头也对准了诸如罗浩这部分人。

    不为别的,只因为他们是人民的公仆。

    可人民的公仆没有履行到自己的职责吗?

    现在跳出来的大多数人们都会认为,人民的公仆在那份“罪恶”的诱惑下慢慢地也变成了罪恶,可事实的真相却是,人类是有极限的,不仅肉体,精神上也有着极限。

    所有的他们,都是人。没有人可以挽救一切。

    不仅仅是针对人祸,天灾亦然,甚至更为恐怖。

    也不仅仅是针对我们的公仆,而是一切公共服务职业。

    一切的难都是突然的,是不可预料的,他们所能做的,只是在难发生以后,竭尽全力地去减少损失。

    那么在这个并不算好的情况下,一个拥有超能力的人出现,并坚持不懈地于每个夜晚穿梭在大街小巷甚至那些从不被人在意的黑暗角落之间,他在做什么?

    他在帮助那些无法及时得到法则帮助的人们,他在惩治那些欲要行恶的人,他用自己的力量挽救着日渐腐烂的大地,但这样的人,却是不被法则容许的存在。

    即便如此,他还是夜以继日地,一边躲避搜捕,一边坚持自己的正义。

    可笑吗?

    这不是在问问题,因为没有答案。

    每个人的成长环境不同,导致思维定向不同,一万个人有几千种甚至更多不同的看法,既有说可笑,自然也有认同者。

    包括这个警局,当初确立抓捕李原夜的时候,也是一部分人同意,一部分人反对。罗浩恰巧就是反对的那群人之一。

    同意者声势浩大,反对者默不作声,或者说不敢出声,因为是领导的决策。

    那时的罗浩绝对没有想到未来会有一个这样绝妙的机会摆在他面前……

    “你对这件事,是怎么看的?你认为,黑夜侠是无辜的吗?”罗浩在脑子里经过一番思索与挣扎后,凝望着秦悦问道。

    秦悦毫不犹疑的回答让罗浩终于鼓起勇气,下定决心。

    “现在是下午三点,两个小时以后陈副局长将会前来巡察,并将方珊珊的尸体带走移交其家属,章队,悦姐,你们抓紧时间。”

    秦悦重重地点头:“我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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