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张岳的演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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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可以恼羞成怒,可以面红耳赤,也可以骂骂咧咧。”张岳又向着另一边记者说:“但是当自己提着刀枪直指他人,又与野蛮时期的野兽有怎样的区别?”

    “那如果说是一个很可恶的人呢?整个社会都容不下的呢?”

    “如果这样一个都被社会唾弃的人,混的比你还好,你是不是该找一找你自己的问题呢?”

    张岳这一回复直接让记者哑口无言。

    “没有什么所谓真正可恨的人,倘若真是全社会都觉得这个人有问题,那这个社会早就会把他淘汰了,根本用不着你们动手。”张岳补充道:“所谓行侠仗义,都是为自己发昏的头脑找借口。”

    张岳指了指这些记者,又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可是,这种事没有发生在你身上,你这不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吗?”一个好事的小记者从人群中喊出自己的意见。

    “这我得继续问问咱们叶队的意见。”张岳又一次“听取”叶楠林的意见。

    “哦哦好,真好!”张岳点点头,“队长的思想就是比咱们一般人强。”

    “叶队长说,我们要了解一个问题。”张岳语重心长地说:“一个人真的是可恨到极点,于是你杀了他,那么这个先例自然会为第二个人作铺垫。”

    张岳试图用手势,绘声绘色地表示,“假如说第一个人,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于是有人逞强为民除害,所有人都拍手称快。”

    张岳伸出第二根手指,“第二个人,为了私心杀了人,除此之外没有人受到伤害,此时又有人站出来为民除害,或许还会有人拍手称快。”

    “可是当第三个人,他因为骂了另一个人,结果被‘正义人士’给封了口,这时又有多少人拍手称快呢?”

    张岳问完,那些记者又开始你看我我看你。

    “其实这个思想很简单。”张岳解释道:“每个人心中所认定的‘可恨’的程度并不相同,可能一个人很可恶,但是对另外一个人来说,他并不可恶。如果把犯罪的成本一点一点地向下降,那么越来越多的人会因为,‘他踩到我的脚了,所以该死’而杀人。”

    “是啊......”有一个记者好像意识到了问题所在,“说起来是有这么个道理。”

    “我偶尔也会发火,动怒,想揍人。那天我们楼底下卖红薯的大爷说我变丑了,你说我还能给他来一刀吗?”张岳话锋一转,说:“不能啊是不是,捅了他,那不就证明我真的变丑了吗?”

    众人笑了起来。

    趁着气氛正热,张岳继续说:“可能这社会上真有一个败类,谁都恨,而且没人扳得动。结果你出面,杀了他。人家网友们夸你夸了两个小时,结果你吃了十几年牢饭,人家在屏幕面前乐呵地吃泡面。”

    又一阵笑声。

    “所以我们并不是说,不设身处地地为你着想,而是并不值得。”张岳说:“你如果下半辈子都不打算要了,你尽管去做,没人拦你,到时候我给你发个热心市民奖章,这有用吗?”

    记者们似乎喜欢上了这个大叔的“演讲”,边笑边认真听着。

    “二十年后你出狱了,或者说连出狱那天都没有,你再后悔有用吗?”张岳说。

    “可是你们警方抓错了好人,这一点怎么说?”一名记者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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