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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花店门前,准备给夫人带一束花回去。

    他的夫人并不是研究院的工作人员,而是一名老师,研究院的宿舍是不允许家属入住的,所以他并没有住在研究院,而是每天雷打不动地回家。

    有的时候夫人会在某个站台等他,有的时候他下班的早也会到夫人工作的学校等她放学。

    花店不大,容纳三两个人便显得有些拥挤起来,秋卷和顾时靖便没有进入,站在外面消灭掉了最后一点烤红薯。

    盯着店内五颜六色的鲜花,顾时靖不禁又想起了小仓鼠送给自己的那些花。

    秋卷注意到了顾时靖的视线落在花店里面,嚼了嚼口中的软甜,突然很想买花给他。

    但他身上的钱是顾时靖给他转账的,用顾时靖的钱给他买花也太奇怪了。

    他只能按耐住这个念头,等自己真的赚到了钱再给顾时靖买束大的。

    季章勋买的是一束雏菊,他是这家花店的常客了,店长与他熟识,两人说说笑笑,谈起了很多。

    打包好花束,付完款,季章勋走出花店,对杵在外面的两人笑着说道:“走吧。”

    时间已经到了晚饭饭点,顾时靖没有先去婆婆那里拿荷包,而是先去了季章勋的家。

    荷包可以吃完饭再拿,还能顺带着邀请某只小仓鼠出去散步消食。

    季章勋的夫人叫林汀,是个语文老师,与季章勋同岁,都已经四十出头了,瞧着却很年轻,像三十多的样子,长发,书卷气很浓,写得一手好字。

    据说两人以前恋爱期间,季章勋曾收到过不少来自林汀亲手写下的情书,而季章勋是个没什么艺术细胞的,只能回以各种各样的鲜花。

    到家的时候林汀已经做好饭了,正在抽空批改学生的作业。

    平日里都是两人谁先到家谁做饭,而每次季章勋从城外回来的时候,林汀都会做一桌子丰盛的饭菜等他。

    这回,多了两个小客人。

    林汀特别热情,早就已经在玄关准备好三双鞋了。

    秋卷知道人类的基本礼仪,乖乖唤了声:“伯母好。”

    顾时靖愣了一下,抿了抿唇,也跟着唤了一声:“伯母。”

    虽然他在主城生活了这么多年,但其实去别人家里拜访的次数屈指可数,如果不是因为小卷,他今天也不会来季前辈家里做客。

    林汀一一应下,从季章勋手里接过雏菊,脸上笑容灿烂。

    家里养了条小狗,是只比熊犬,白色的毛被修剪得圆润可爱,并不怕人,迈着小短腿儿挨个跑到秋卷和顾时靖的腿边嗅嗅,小尾巴摇来摇去。

    秋卷以前在野外见到的大多都是凶猛的犬类,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么可爱亲人的小狗,当即蹲下身,摸了摸它的小脑袋。

    小狗尾巴摇得更欢了。

    林汀介绍道:“它叫雪球,特别黏人。”

    黏人……

    顾时靖快速眨了一下微垂下的眸子。

    说到黏人,他脑中第一时间蹦出的对象竟然是某只小仓鼠。

    顾时靖没忍住无声笑了一下。

    饭菜都已备好,四人坐上方方正正的小桌。

    两人都很随和,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餐桌礼仪,边吃,边聊起了秋卷工作的事。

    季章勋问秋卷:“有什么擅长的事情吗?”

    秋卷想了很久,最后只憋出了四个字:“我能吃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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