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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吗?可器官移植是经过本人签署同意书的,副会长你的意思是也征求过他们自身意愿?什么时间?向谁,乐乐还是刚子?像你这样谨慎的人应该会保存纸面或者录音证据吧。”

    “你能不要感情用事吗,晴晴?”

    “我没有在跟你开玩笑,请问你又是以什么身份喊我晴晴?”

    小情侣意见相左,争执不下,弄得围观群众也犯纠结。

    这个说未经同意利用他人遗体确实阴险,不符合基本道德;那个觉得实际上人没就没了,无论对尸体做什么,本人都不会有感觉,所谓的道德伦理说白了也就是一种迷信。

    更何况他们处在非常时期,又不是因为私人牟利、贩卖器官之类的目的而擅自破坏尸体。

    总之双方支持者一半一半吧。

    “如果你一定要否定我的想法,那你至少应该拿出一个别的可行意见。”男方以食指摁着太阳穴,不再喊对方的昵称。

    孙晴似乎早有准备:“没有权利要求别人,但我可以决定自己的身体。”

    陈哲眸色一暗:“你的意思是……”

    “用我的血。以我们区献血标准,300毫升应该够用了?”

    满座寂然,无人说话。

    死人还是活人,用他人还是用自己的血,这是一道前所未有的抉择难题。

    “林同学。”陈哲忽然将皮球踢过来,“你好像一直没有说话,不如说说你的想法?”

    唔。林秋葵咽下最后一小块肉:“我选择匿名投票。”

    “不错的意见。”

    “也不是不行。”

    两派意见领袖达成共识,剪裁纸张、分发纸笔、统计票数一系列行为做得行云流水。

    最终结果是:用死者作诱饵9票,不碰死者12票,弃权16票。

    结论显而易见。

    本以为到这里就能散会,谁曾想,陈哲第三次看向斜对面,目光之中暗藏一丝压迫感:“林同学,你用来锯怪物的那台电锯,不介意的话,可以告诉我是从哪里来的么?”

    ——来了。原来注意到这个细节,难怪整个下午不动声色地观察她。

    林秋葵不紧不慢地拉开背包,又拿出一包怪味豆:“地上捡的。”

    “具体是哪里?”

    “想不起来了。”

    “我记得下楼之前还没有,下楼过程也没有,那应该是在一楼捡的。”陈哲背对着夕阳,镜片边缘折射出生冷的光,“我们上楼的时候,好像没有看到这么好用的工具。”

    “可能你们看差了?或者我运气好。吃怪味豆么?”

    她也无所谓地笑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及牙床,有种天真的孩子气。

    见对方明显还想追问,大芳鼓足勇气跳了出来:“那个电锯,其实是我在侧门捡的,然后给了秋葵。对不起啊,陈副会长,是不是我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啊?”

    这人生得一张敦厚脸,看着就是个不会撒谎的老实人。

    陈哲笑容微顿:“没有,我只是遗憾,要是多几把电锯就好了。”

    “好了,该讨论的事情我们都讨论得差不多了,今晚大家就好好休息吧。”

    说完他就走开,孙晴往另一个方向走。

    其他人接连散开,林秋葵走到大芳面前,说了谢谢。

    “不客气。” 大芳连连摆手,用蚊子大小的音量说:“不过你、你下次还是注意一点,不要随便拿那种东西出来,会吓到人的。而且……好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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