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3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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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中等个子,面色黝黑,又戴着斗笠,像镇日在田间耕作的老农,浑身上下平平无奇,走在路上也不会有人注意第二眼,唯独身后背着一把似剑非剑,似刀非刀的兵器,看上去的确像个游侠江湖的浪子。

    “多赖殿下关照,这段时日我一直往西走,跟着商队走到很远的西边,又重新返回,见了许多人,也经历许多事,终于知道自己当日的冲动鲁莽,也终于能来与殿下道谢,多谢您当日放我一条生路。”

    公主笑道:“这是你自己的造化。如果当日你滥杀无辜,现在下场也会与你的同伴一样,因你一丝善念,方才有了后面的善果。这次倒是有事情要劳烦你。我们家驸马要前往吐谷浑伏俟城,途中还要接一些人,再去见见吐谷浑王,也许会有危险。”

    她与陆惟还未成婚,说起“我们家驸马”倒是圆融无碍,更无羞涩,连白芷都忍不住在心里偷笑一下,又悄悄去观察陆惟,后者并未露出反感不适,似已默认这个称谓。

    黝黑男人点点头:“陆郎君已经向我说了,不敢说劳烦,我过去的时候摸索了些近路,如果快的话,一个月后就能给殿下传来音讯了。”

    公主眉眼弯弯:“那我就等各位的好消息了。”

    此人说话不伦不类,古古怪怪,白芷听他与公主交谈,明明每句话都能听懂,可是里头又好像蕴含许多内容,他们没有点透,自己也无法深究。

    他们道别的地方在长安城外,距离他们说话不远处,就是进进出出的百姓。

    近来进出长安的商贾马车反倒增多了,一辆接一辆,有的上面还运着粮食,官兵护送入城,孩童顽皮拿着树枝去戳板车上的麻袋,戳破了孔流下金灿灿的粟米,很快被发现好一顿叱骂。

    有些人说这是从东面过来避难的世家,随身携带自家粮仓,又有人说这是南朝败了缴获的战利品,但后一种说法很快就被驳斥——怎么南朝打了败仗,光运粮食不见战俘,也没有金银财货?

    无论如何,在众说纷纭之下,运入长安的粮食反正是肉眼可见增多,官仓每日进进出出搬卸麻袋的人员动作也未见停歇,看见如此之多的粮食,百姓心里逐渐安定下来,长安城中的物价也很快趋于平稳。

    这些事情,几乎不见朝廷发下什么布告,却春风化雨,不知不觉就达到安抚人心的效果。

    白芷看在眼里,若有所思,渐渐出神。

    直到陆无事喊她上车。

    白芷坐在马车里,撩起帘子往回探看。

    公主见她探出头来,不由笑了一下,还朝她挥手。

    白芷心里甜滋滋的,没有远行惆怅,也高兴地跟公主挥手。

    那浅色衣裙襟飘带舞,柔弱如同随风摇摆的嫩柳,可那嫩柳却似脚下生根,无论风势如何都无法动摇根基。

    “我好喜欢长公主!”

    马车驶出很远,见公主身影已经模糊到看不清了,白芷才坐回去,语出惊人。

    但

    除了上车来议事的陆无事露出惊异眼神之后,风至反倒英雄所见略同地点点头。()

    我也喜欢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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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无事惊疑不定,来不及判断自家郎君是不是突然多了两个情敌,就听见白芷继续说道——

    “长公主生得好看,又风趣幽默,不管多大的事情到了她手里,好像都轻轻松松,我看见她,比看见我未来夫君都觉得可靠呢,若长公主是郎君,我定要与陆廷尉抢一抢的。”

    陆无事:……

    白芷又道:“风至姐姐,你跟随殿下的时间长,能不能与我说说?”

    风至笑道:“不如就从我们与王一的认识说起吧,正好,陆无事也在,秦州当时发生的许多事情,我只看见了一面,得他来帮忙补充。”

    左右路途遥远枯燥,陆惟那边也与王一在谈事情,不需要陆无事去碍眼,陆无事闻言不由跟着回忆起来,越想得仔细,就越发觉得惊心动魄,险象环生。

    而他们能安然无恙坐在这里,更近乎是一场梦,一个奇迹。

    王一是这场奇迹的一部分,也是黝黑男人的名字,白芷听了一路,对其人既熟悉又陌生。

    待到陆无事和风至相互补充,讲起那段秦州往事,她才知道,公主他们一路从柔然回来,到底经历了什么。

    外面风声呼啸,车内呼吸渐重,白芷仿佛也置身那兵荒马乱的城池之中,四处都是趁火打劫的乱兵,抬眼就是烧杀抢掠,原本悲苦的流民成了作恶的主犯,始作俑者隐藏幕后,借刀杀人,大义凛然。

    所有人的恶都有原因,所有人并非凭空为恶,就连那祸首方良,也是在一次次失望中才变得愤恨恶毒,滋养那大逆不道的野心,但野心凝练为鲜血,又在风至和陆无事的讲述中幻化为实体化的血腥气,一点点弥漫车厢。

    众生颠倒,修罗万象,杀人的,吃人的,吸血的,啃噬骨髓的,俱都幻化为六道里变幻无常的众生相,令白芷头晕目眩。

    她自以为在边关看见鲜血,学会自保的武艺,就可以走遍天下畅通无阻。

    在上官葵面前,她虽然嘴上没说,心里未尝没有一种优越感:我是见过世面的,而你虽然贵为晋国公世子,却是养在锦绣堆里的富贵花。

    但此时此刻,她方才惊觉,自己那点微末的优越感,是多么幼稚,多么可笑。

    她这点自以为不必倚仗父亲也能生存的本事在乱世之中什么都不是。

    白芷设想自己站在上邽城中,迎面而来是不分敌我的秦州府兵,是抢红了眼从灾民变成强盗的流民军,她能做什么?她只能提起剑,挡掉几把冲她砍来的刀枪,杀掉几个欲对她不轨的匪徒,然后步步后撤,也许是躲入民居,也许是看不过他们对妇孺动手,最后葬送小命在此。

    而长公主——

    长公主他们,竟能从这样的尸山血海中,杀出一条生路。

    相比起来,白芷那引以为傲的入宫冒险,在朝会上拔刀相助,出其不意拿下章梵等人,她自以为惊险的宫变,比起秦州

    ()    当时,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不值一提。

    还有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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