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6 章 失落的遗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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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尔欣慰地发现,经过高度紧绷的一天(),他无需再在国王面前演戏。

    临时骑士——按照神殿的话来说是虔诚的勇士们——代表不止一位。此番来见国王?()_[((),尤金特定挑选了六位临时骑士,全是样貌周正、身形恰到好处的类型,让人看了心情颇好。

    当然,皇宫不比白鸟城,诺尔压根瞧不见国王。身为平民,这六位代表坐在宴会最末位的位置,视线给来往的仆从遮了个七七八八。

    诺尔悄悄打量着厅堂。

    这里的宫殿倒谈不上多么富丽堂皇,内部也大多以白色石料垒成。天花板很高,四周撑着粗壮的石柱,装饰只有郁郁葱葱的绿植、色彩鲜艳的挂毯和小型喷泉装置。

    王宫的窗户倒是比诺尔所见过的都小,数量也少。

    窗户上镶着大块玻璃,和白色皮革包裹的可关合木板。窗帘的材质有些奇怪,每个窗台旁还放了一个盛满水的罐子。

    【那是用来密封窗户用的。】

    忒斯特在诺尔身边,悠然吃着诺尔盘子里的食物,【白夜降临,仆从们就把木板合死,窗帘洒水贴上——那种窗帘用沼泽巨蛛的丝织成。一碰水就会变得粘稠,和胶冻一样。】

    【你还挺了解。】诺尔及时抢救回一块奶酪。

    【新杰弥诺的宫廷里,曾经有个永恒教会高层。】疯修士笑眯眯地表示。

    好吧,原来是上次杀人得来的经验。诺尔默默吃掉了那块奶酪——上头已经印上了某人的牙印。

    永昼城与庄园对峙已久,城中物资短缺。外面的酒馆可吃不到这么好的食物——浓郁的山羊乳酪,未经过腌制的新鲜鱼肉,鲜嫩无比的烤鹌鹑和炖羔羊排,以及没有干缩或腐败的水果和蔬菜。

    王宫的厨子丝毫不吝啬香料,下手挺重,炖菜有种特别的风味。

    比起其他平民代表,诺尔的吃相可谓文雅。

    “听说他们招了六十个人。”

    诺尔左手边,一个皮肤深棕、面貌开朗的青年开口道。他嘴里还拼命咀嚼着鱼肉,声音有点儿L模糊。

    “对,这是神殿的习惯。每到一处城市,都要在当地征集‘临时骑士’。这是一种恩惠,也方便本地的人们了解事件经过。”

    诺尔右手边的青年严肃回话,他是这桌上吃得最斯文的人。此人穿着浅色长袍,看起来不是法师就是治疗职业。

    语气还挺虔诚的,诺尔挑了个熟透的甜苹果,给忒斯特切了一半。他保持着沉默,假装自己是团空气。

    【虚伪。】忒斯特咔咔啃着苹果,【他们招的都是生命女神信徒,还能对其他人说调查骑士的坏话?】

    诺尔耸耸肩。

    换了他本人,都很难说出生命神殿的坏话——

    根据合同里的规定,半数临时骑士与当地神殿骑士一同在城内巡逻,半数随调查骑士团上前线。

    若是战斗时间拉得太长,以七日为界,这两批临时人员需要进行换

    ()    班休整,每次换班都会再次支付报酬。

    这是什么概念,相当于在A市周薪两万块,还包吃包住……生命神殿在收买人心上真的毫不吝啬。

    想到这,诺尔有点食不知味。这一路上,他和忒斯特的“小家庭”倒是不愁开销。可要养活乐土那一大家子,他还是得拼命挣钱才行。

    【你在想什么?】忒斯特立刻察觉到了诺尔的走神。

    【养家好难。】

    诺尔忧郁地喝着奶酒,脚尖在桌布下拨拉影狼的嘴筒,【光养条狗就很有压力……】

    忒斯特:【……】

    “说起来,这位兄弟昨晚救了布兰科家的人。”棕皮肤很自来熟地拍拍诺尔,“我听说了,一个人对付一群怪物,还能全身而退!”

    “可惜一只怪物都没留下。”长袍青年冷淡地说。

    诺尔放下刀叉,实话实说:“我本来想要追击,但他们好像凭空消失了。你们说,庄园会不会有传送类魔法道具?”

    “不可能。”

    长袍青年哼道,“可重复使用的传送魔法道具很稀有,怪物庄园不会有那种珍品。根据已有记录,只有生命神殿和永恒邪.教有这类宝物。”

    诺尔有点不自在地调整了下姿势,省得坎多在他怀里凸出来。

    “说不定是庄园从海边捡到的!”

    棕皮肤乐呵呵地猜想道,“当年龙血英雄的船队前去讨伐魔王,不是一去不复返了嘛。他们准备了那么多魔法道具,说不定有一两件被冲上海岸……”

    长袍青年:“我不认为他们会蠢到半途沉船,被魔王杀光的可能性比较大。”

    说罢,他顿了顿,“德雷克的失败是必然的,他对女神的信仰一向不算虔诚,连泛信徒都说不上。”

    啊,拳头有点痒。

    诺尔刚想打断这个话题,就瞧见疯修士撮了一点儿L胡椒粉,朝长袍青年的鼻子一吹。后者面色迅速僵硬,连忙用袖子遮住脸,喷嚏接连不断。

    诺尔微笑着舒展身体,轻轻摸了摸忒斯特的小臂,后者冲他挤挤眼。

    “听说你也叫德雷克。”

    棕皮肤显然是不说话就会憋死的那类人,他热情地转向诺尔,“你有女朋友吗?我妹妹特别漂亮,她最喜欢你这种长相……”

    “我结婚了。”诺尔说,从胸口扯出一点儿L结婚戒指。

    “哦,哦,抱歉,我瞧你没戴。”棕皮肤连忙举起双手,“你太太也在永昼城?”

    多说多错,诺尔思考片刻:“我的爱人会一直在我身边。”

    棕皮肤先瞧了眼还在打喷嚏的长袍青年,自己先摇头否定了,紧接着,他看向诺尔的表情变得悲伤。

    “节哀啊,是我不好,不该提这档子事……女神保佑,她肯定会永远守在你身边。”

    忒斯特:【……多么狠心肠的丈夫!】

    诺尔:【我说的是实话。】

    【您太坏了。】

    【彼此彼此。】

    长袍青年终于打完了喷嚏,兴许是觉得不太体面,他揉揉发红的鼻子,主动岔开话题:“两位像是泛信徒,是不是还有其他加入原因?”

    “嘿,我想多赚点钱。最近生意不景气,我得补贴家里。”棕皮肤青年咧嘴笑道。

    “我认识的人被庄园掳走了。”诺尔言简意赅,“你呢,纯粹是因为虔诚?”

    “……”长袍青年表情木然,“我原本是凯什家的治疗师。”

    棕皮肤青年表情微动:“啊……”

    “我全家人都是凯什家的佣人。前段时间格林姆家受袭,凯什先生让我去治疗受伤的佣兵。”长袍青年的表情里多了些疲惫,“如今看来,女神庇佑了我,也只庇佑了我。”

    诺尔的心脏沉了沉。他记得凯什家与布兰科家同时受袭,没能留下一个活口。

    【原来是位复仇者。】忒斯特嘀咕。

    “总之,我会申请第一批上前线。”长袍青年说。

    “我也是。”诺尔重新拿起刀叉。

    “我也有这个打算!听说上前线会有额外的奖励呢。”棕皮肤说,“那咱们就是战友了,我叫达墨里,我知道这位叫德雷克……你叫什么名字,治疗师?”

    “肖恩。”长袍青年说。

    棕皮肤——达墨里又咧开嘴,他端起酒杯,一副要向他们敬酒的架势。正在这时,王宫里突然响起巨大的钟声。

    那声音浑厚响亮,震得人五脏六腑发麻,地板更是像地震那样颤抖不停。侍从们登时加快脚步,奔向窗户。

    只见木板落下,水瓶倾倒。窗帘蛛网般爬满窗框,一扇扇窗户严丝合缝地堵上了。

    “白夜?”达墨里的笑容消失了,“几天前刚来过,又来?!”

    “魔王将醒,灾难将至。”肖恩喃喃,“庄园肯定是这群恶魔的前哨……明天城里有的忙了,不会比去前线轻松。”

    【军队和圣殿骑士会处死被魔王污染的生物,不然它们会变为畸形的怪物。亲爱的,你见识过那些千手梦魇了。】

    忒斯特体贴地说明,【算是提前给他们一个痛快,只是亲属总是会竭力阻挠,这才是难点所在。】

    诺尔的叉尖碰上银盘,他彻底没了胃口。

    【……永昼城对待这种事情很有经验。要我看,死的大抵都是些流浪汉和无主野兽。】忒斯特轻咳一声,补了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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