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第89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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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们天长地久啊,一定要好好的。”

    阿姨嗓门大,这一喊,整个商场周围行人的视线都定格他们。也许是心理暗示,温书梨总感觉灼灼目光仿佛藤蔓缠绕她身上。

    温书梨转过身,对阿姨轻笑了下,而后加快脚步,两只脚像小猫倒腾似的。

    沈厌也转过身,向那位阿姨弯了弯腰,以示回应。

    “漂亮美女配帅哥,多好哇。”阿姨感慨完,店面内又来了位新的客人,不忘礼仪招待,“欢迎光临哈,请进请进。”

    ……

    纯情、时而脸皮薄、又菜又爱撩,这是温书梨的“新”标签。

    沈厌好像早就发现了,没戳穿她。

    就比如刚才导购阿姨说起小孩子的事情,温书梨的脸变红,拐了两条街还没降下来。

    就这么不知不觉走到了湖边,夜晚凉风一吹,她反射性地阖上眼睛,脚步顿住,伸手揉了揉。

    “迷到眼睛了?”沈厌站她身边,脖颈稍低,“别动,我看看。”

    每一个字节都是轻的,却重重闯入她敞开的心扉。

    温书梨浅浅摇头,对象这么温柔,她情不自禁地想,自己应该会被宠坏的。

    “没有呀。”她睁开眸子,连续眨了两下,面朝涟漪湖面,一本正经又轻松地解释:“我是新一代青年女性,请不要把我想得那么弱,我的男朋友。”

    她本来也没多弱,犯了错误担着,遇到不好的困难阻碍懂得反击,用自己的方式保护她喜欢的人。

    不被定义,就是对温书梨最好的诠释。

    沈厌赞同她的说法,微勾了下唇,嗓音混了细碎笑意,“是啊,我一直在依赖我的女朋友。”

    这段时间,一直是的。

    今年盛夏,7月6日深夜二十三点五十九分至7月7日凌晨零点零一分,这个临界点,温书梨和沈厌真正在一起。

    在这之前,再精确些是高考以前,温书梨的支撑是沈厌,学习方面、生活饮食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依赖他的。那高三学业压力大,温书梨真的有过想放弃的念头,太煎熬,也太难受。多年以来养成的早餐习惯,在高三差点断了,好在有沈厌。

    高考后闲了那段暑假,两人并没有特别腻着,而是在各自领域提升自己。上了大学,学习没那么紧张,温书梨知道沈厌的物理梦想,因为理综知识良好,温书梨在了解大学物理的知识过程中产生了浓厚兴趣,当然,也想着能离沈厌更近一些,彼此共同进步。

    温书梨承认,她贪恋沈厌的庇护,但不能一直这样。

    所谓爱情的美好解读:爱一个人爱到骨子里,是双向奔赴。

    “阿厌,我很开心你依赖我。”温书梨双手背后,偏了偏脑袋,弯唇,“真的很开心。”

    玫瑰站于朦胧薄夜,逆着光,璀璨从未消弭,汲取优渥壤土,绽放更盛、更瑰丽。风吹动她的栗棕色碎发,弧度微不可见,简直美得不像话。

    “我尊重你的任何选择,如同你尊重我一样。”温书梨缓缓道:“我不想强迫你做任何事,我们都是平等的。只是,我有个私心,伤疤很疼,我不希望你一个人承受。”

    阿厌的母亲,也许就是那道伤疤。

    被喜欢的姑娘安慰,沈厌突然感觉自己有点儿弱。

    “梨梨,你……可能不记得了。”

    他对上她的视线,说起和她的初遇,“初二那年,我们在和安街的便利店门口第一次相遇,某天,你为我撑伞,我对你一见钟情。”

    温书梨尽力回想,五年前的记忆碎片被时间拨乱打散,她真的忘了。

    盛柳对她坦言:“厌初二就开始暗恋你。”

    是的,初二就开始暗恋。

    沈厌说:“那天前段时间,我和我爸吵了一架……”

    那天前段时间,父子俩吵了一架,大动干戈的争吵。原因无他,苏若沁去世了,胃癌晚期。

    苏若沁的病情并非突然加重,她的胃本就不好,沈埕却不顾苏若沁的感受带着她社交各种商业交际圈,小到出省市,大到出国,循环往复的不规律作息和饮食,以及多变不适的环境因素,无疑对一个人的健康产生影响。慢慢的,胃病恶化,发展为晚期癌症。

    谈起沈埕和苏若沁的婚姻,是沈埕先表明心意的。

    沈家以商业为名,苏家祖代皆为知名画家,苏若沁和苏若霓自然传承精湛画技,各大画展都有两姐妹的署名。

    两家强强联合,当属好事,但苏家在某一年突然出了事情,资金周转不同,麾下经营的公司接二连三破败。关键时刻,沈埕并没有伸出向妻子伸出援手,反而提出离婚,苏若沁明白对方不爱她了,她选择同意,非常平静地签下离婚协议书。这时候,她已经是胃癌晚期,预估到自己不剩多少时日。

    离婚后,沈埕如往常一样出入商圈,出了国,在金碧辉煌、连灯盏都透着不菲的宴会上遇到了蒂拉。两人慢慢了解彼此,心意相通,结了婚。

    苏若沁去世后,沈埕和蒂拉对沈厌不好,没多久去了京城,把他一个人丢在云夏。

    对,丢,不管不顾的那种丢。

    温书梨的那个梦,主人公是沈厌,但梦里他见到了母亲的最后一面。

    而沈厌,没有。

    在得知沈埕的不负责任的所作所为后,沈厌没办法原谅他,失去至亲的感受,比剜心断骨还要疼。

    十四岁的沈厌,正值青春恣意,可生活不给他这个机会。

    母亲的离世,父亲的无情抛弃,致使他原本彩色的生活染上无尽的灰,他的世界开始变得黯淡、无光,一个人踽踽独行。

    直到遇见温书梨,沈厌看到了光。

    那天也是下了雨,所有人都用封建迂腐的旧思想评判他的时候,温书梨为他撑伞挡雨。

    到现在他还记得,她的声音是清透的,对他说:“你还好吗?”

    他在心里回答:不太好。

    沈厌对温书梨一眼定情,却没有告白。

    由于母亲的离世,他话变得很少,不太好惹的长相,也导致周围同学都对他避而远之,说他看起来混不吝,戾气很重。沈厌感觉温书梨不会喜欢他,加之当时的他们年纪太小,告白了怕吓到她,只得把这份喜欢转成暗恋。

    所有不好的事情,沈厌一个人扛了下来。

    一个人生病了买药,一个人过年,一个人去墓园给母亲送花,并告诉母亲说,他有喜欢的人了,是个很漂亮的女孩,特别漂亮。

    温书梨是美好的,沈厌不想把自己的糟心事加于她之身,如果可以,他甚至想好了不告白。可初中朋友盛柳告诉他,他暗恋的女孩也暗恋自己,那天,他开心了很久很久。

    沈厌固执地以为,不好的坏事,他承受就够了,不用麻烦她。

    晚风干冷,像是一把把锐利的剑割裂长空,吹在皮肤上都是刺痛的。

    “阿厌……”温书梨静静地听,晶莹的泪凝聚眼眶,水幕一般遮挡视线,下一刻,顺重力掉落地上。

    抱紧他,不松开地抱紧他。

    最难度过的那段时光,她想象不到沈厌是怎么过来的,他一定很孤独吧。明明自己经历了那么多的不好,还是能温柔尊重地对别人。

    阿厌是爱憎分明的,该爱的爱,该恨的恨。

    “梨梨。”头顶声音叫她的名字,在说:“不要可怜我。”

    沈厌不可怜,也不卑微。

    他有爱他的母亲,他是傲骨铮铮的天之骄子。

    虽然没了港湾,但他从不屈服任何人。

    “没有,阿厌。”温书梨在他怀里摇头,泪水染湿衣襟,“我心疼你,心疼你。”

    “好了,我没觉得自己有多疼。”沈厌轻捏她的耳垂,“遇见你,我是幸运的。”

    他说:“没有人比我更幸运了。”

    温书梨抬起头,看向沈厌,就是控制不住地想哭,“阿厌,我……”

    “嗡嗡——”

    手机震动。

    在她看消息的同时,沈厌拭去她的眼泪。

    “阿厌。”温书梨顿了顿,慢吞吞地蹦出一句话:“我们回不去了。”

    微信显示——

    荞荞:【梨梨,你们还没回来吗?再不回来学校大门要关啦!】

    语音——

    荞荞:“我的天,收到学校通知,好像说什么……”

    听筒模糊一声,手机好像被抽走,声源换了人,是禾乐:“晚了晚了,学校大门已经关了!我的梨梨啊。”

    温书梨和沈厌四目相对。

    所以,他们住哪儿?

    酒店?

    作者有话说:

    爱情是两个亲密的灵魂在生活及忠实,善良,美丽事物方面的和谐与默契。——别林斯基

    番外会具体写阿厌的暗恋视角,有苦有甜

    明天我多更点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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