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暴力(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第三百二十四章 暴力

    “???”

    看着青岚发来的这条消息,秦牧直接回了三个问号过去。

    他什么时候……

    缺少素材了?

    他明明是素材多的数不过来,被逼无奈才将“素材库”给关闭了。

    现在才过没几天安生日子。

    青岚居然又给他找了个活?

    “嘿嘿,不用谢我,我这主要也是为了up能早日更新。”

    青岚似乎完全没明白他的意思,接着回道:“我们梓州的一个初中里,发生了一起校园霸凌事件,几个初一的学生联合起来欺负一个同班的女生。”

    “具体的我也说不清楚,我把视频发给你看吧。”

    没多久。

    青岚发来了一个长度只有十五秒的视频。

    视频似乎是用手机拍摄的,画面还有些摇晃模糊。

    秦牧皱了皱眉头。

    选择了播放。

    便看到了……

    让他血压上头的一幕。

    只见四个穿着打扮的非常社会的女生,正围绕着另一个女生不断殴打。

    拳脚相加。

    将其打倒在地。

    期间。

    还有人不断的扒拉她的衣服。

    外套、T恤、裤子……

    全都扒了下来。

    其中一个带头的女生……

    手上更是拿着一把工具刀,在她的胸上、肚子上、手臂上、脸上不断划拉。

    鲜血淋漓。

    这个女生不断挣扎反抗,但始终无济于事。

    只能哭喊着求饶。

    而这条仅十五秒的视频里……

    全程充斥着几个女生放肆嚣张的笑声,似乎十分引以为豪。

    “校园……暴力?”

    看完这条视频,秦牧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视频里。

    四个女生施暴,另一个女生在旁边拍摄记录。

    总共五人。

    她们都身穿着校服,看样子应该也是学生。

    倒地的女孩不断求饶挣扎,可丝毫唤不醒她们的怜悯和同情心。

    她们全程在肆意的大笑。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up看完了吧?这个事情的当事女生是我邻居家的女儿,今年十三岁。”

    青岚又发来了消息:“录制视频的也是她们自己,炫耀的发到群里,然后流传了出来。”

    “我邻居得知了这个情况,去学校里问女儿,才发现她一身的伤,带她去医院里检查验伤,发现肋骨都断了两根。”

    “然后向老师讨个公道,可老师却一直和稀泥,避而不谈。”

    “问学校领导,可这个学校也没有给出答复,那几个打人的女孩……也没有受到任何惩罚,一直是照常上课。”

    秦牧看着青岚讲述的事情缘由,眉头再次皱起。

    校园暴力……

    其实很常见。

    几乎每个学校里,都有这种事情发生。

    但……

    因为各种原因,被欺凌的人都选择了忍气吞声。

    或许。

    他们也曾向老师告状,却得不到什么好的处理。

    反而刺激了这些施暴者。

    久而久之。

    他们也就选择了默认,甘愿被欺负。

    自己就算受伤了……

    也不敢跟老师或者父母说。

    这也导致……

    这些喜欢欺负其他学生的人,更加猖狂。

    觉得没人能治的了他们。

    事实上。

    在国内未成年保护法的保护下,他们的确是有一道免死金牌。

    只要未满十六周岁,他们做的这些行为……

    都可以称之为微不足道。

    但……

    这些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却会给当事人的心理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

    许多人长大之后,进入社会变得自闭、自卑……

    根源大多数都在学校里。

    “我邻居都快绝望了,到处申诉,都快一周了,可学校还是没搭理他们。”

    青岚最后补充道:“所以我向他们推荐了你。”

    她在得知了这个事情后。

    仗着自己学过一点法律,为邻居出了不少对策。

    可是……

    都没有任何用处。

    据说这几个学生的家长背后很有势力,所以学校上下都在护着对方。

    那几个学生……

    也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无奈之下。

    她只能向对方推荐了秦牧,来请秦牧帮忙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事情……难办啊。”

    秦牧看到这里,苦笑了一声。

    摇了摇头。

    这个事情涉及到了未成年人。

    且双方都是未成年人。

    所以颇为复杂。

    若是正常来论,对方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了损伤,达到了轻伤以上的标准,便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可是……

    故意伤害罪,在刑法中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在构成上。

    需要满足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指的是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那五个施暴的学生自然是符合这一点的,且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伤势。

    然而在主观上,故意伤害罪的主体必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