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答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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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叔是程远山的司机。林宛如不太赞成他的想法:“喝多了受冻最容易感冒。你还好,小昼他”

    没等林宛如说完,正坐在程真心左边的沈昼身子晃了两晃,“砰”地一声栽倒在程真心肩膀上。

    程真心:“”

    没事喝这么多酒干嘛?

    林宛如说的对,醉酒受冻最容易感冒,程真心只好妥协:“那好吧,我带他回我房间睡。”

    和温莎花园一样,程真心的房间也在二楼。

    他先站起来,拍拍沈昼脸颊,小声问:“能自己走路吗?”

    “能,”沈昼眼都不睁的说,“我没喝多。”

    喝大的人都说自己没喝大,程真心无奈片刻:“那你站起来,我扶你上楼。”

    沈昼倒是很听话,让他站他就站了起来,然后非常自然地揽住程真心。

    “”

    懒得跟醉鬼计较,程真心顺势连拖带拽,把人弄进了房间里。

    因为有专门收纳玩具和鞋子的地方,程真心房间看起来异常干净清爽,书桌跟普通青春期男生一样,摆着几台主机、卡带以及各种限量款潮玩。唯一不同的是,有一面墙的展示架上摆满了吉他与cd。

    程真心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人抬到床边,给他脱掉鞋后扔到床上:“你老老实实躺一会儿,我去洗澡,洗完给你擦身子,听到没。”

    “听到了。”

    “那我先去浴室了啊,有事大声喊我。”

    “好。”

    怕沈昼不舒服,程真心走进浴室,迅速脱掉衣服,打算洗个战斗澡。

    哪知道他刚淋上水,下一刻,浴室门忽然被人拉开来的——刚才答应他好好躺着的人摇摇晃晃冲了进来。

    程真心第一反应是拿浴巾遮住身体,可浴巾挂在门口置物架上,如果想拿必须越过沈昼。脱下来的衣服也被他扔进洗手台下的脏衣篓里了,当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沈昼,”他并拢双腿,忍不住恼羞成怒,“我不是让你躺着吗,你干嘛进来?”

    沈昼:“身上有酒味,好臭,想洗澡。”

    “醉成这样洗个屁澡!先出去,待会儿我给你擦身子。”

    沈昼却完全不听,径直走到他面前,拿起花洒就往身上浇。

    霎时间,沈昼衬衫全湿透了,薄薄的白色布料贴在身上,拓出细腻的肌肤纹理。

    从圣诞到现在整整七天,两人没接吻没拥抱没做任何亲密的事。程真心视线落在沈昼身上,喉结控制不住地滑了下。

    几秒钟后他才反应过来,强迫自己挪开视线:“就算你想洗澡,也得等我洗完了再洗,给你三个数的时间滚出浴室。三,二”

    大概是红着脸下命令毫无压迫感,沈昼没听他的,反而欺身上前,直接把人压在墙上。

    浴室墙壁凉,碰到瓷砖之前,沈昼把自己手臂垫在程真心后背上,这样的姿势导致两人距离极近。

    两具身体紧紧贴在一起。

    抬起头,程真心就能看见沈昼泛着红血丝的眼睛。

    “程真心,”沈昼用嘴唇蹭蹭他额头,然后右滑,一路向耳根蔓延,声音委屈,“最近为什么不理我,难道你说的喜欢是假的?”

    喝完酒,程真心有点憋不住了,冷哼一声:“我说话是真是假有那么重要吗,你该在意的是纪川吧。”

    沈昼愣了下:“纪川?跟他有什么关系?”

    “有什么关系你自己心里清楚。”

    有什么关系你自己心里清楚

    沈昼思索几秒,忽然懂了。

    因为自己也喜欢过人,早在高中期间,沈昼就看出纪川对他心思不只朋友那么简单。为了断绝纪川的念想,他几乎拒绝了纪川所有接近,并明确表示不会跟纪川在一起。

    可惜纪川在感情方面执着的要命,追他追到了同一所大学,并且无论他怎么拒绝,第二天纪川依旧会出现在他专业课的课堂上,和他并肩记笔记、和他一起去食堂。

    也是因为喜欢他,纪川说话经常失去分寸感,让人心生不悦。比如慈善晚宴那天,他明明在问程真心问题,纪川却抢着回答。当时他想说“我没问你”,碍于周围人多,忍住了没说。

    难怪程真心会误会。

    在这方面,他做的确实不够好。

    “程真心,”沈昼轻轻咬了下那家伙的耳垂,用自己额头抵着程真心额头,“你吃醋了。”

    他吃醋了?

    程真心怔在原地,有点不能接受,试图用阴阳怪气掩盖自己的失措:“我有什么可吃醋的,你们爱怎么样怎么样,大不了我让位呗。”

    “我发誓,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沈昼一字一顿的说。

    “现在是没有,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有?”

    沈昼斩钉截铁:“以后也不会有。”

    “话别说的太满。你能和他彻底断绝关系,以后都不再理他?”

    沈昼:“能。”

    程真心:“”

    将将出口的话噎在嗓子眼里,彻底出不来了。

    沈昼说的每个字、每句话都干脆利落,利落到听不出任何犹豫。

    利落到程真心能明显感觉到,自己在被坚定的选择着,自己才是沈昼现阶段的唯一。

    不得不说,这个认知很好地安抚了程真心的情绪,连钢笔都不那么介意了。

    460万而已,要么别计较了。

    反正他有的是钱。

    像收起利爪和尖牙的小野猫,几乎是瞬息之间,程真心满脸戾气散的一干二净。浇过水的刘海湿哒哒贴在额头上,既乖且软,让人爱不释手。

    沈昼都不知道该怎么喜欢他了,吻吻额头,又问吻吻鼻尖:“那轮到我问你了,你说的喜欢我还有效么?”

    程真心莫名其妙有点烦:“你干嘛总揪着这个问题不放,喜不喜欢真有那么重要?”

    “重要,当然重要,”沈昼声音很低,但不容质疑,“最重要的是,我想听你的答案,发自内心的答案。”

    上一次是为了挽留住沈昼,程真心才稀里糊涂表的白。实话实说,直到现在,他都没真正地剖析过自己的内心。

    他抬头看向沈昼,看着眼前这个男人,无数记忆碎片涌进脑海:早上热气腾腾的餐蛋面、乡下夜晚沾着灰的烤红薯、异乡风尘仆仆披星戴月的影子、山路上带着体温的大衣和牛奶

    而且,难以否认的是,他吃醋了,吃纪川的醋了。

    醋的几天没理沈昼,醋的自己心浮气躁,夜里都睡不安慰。

    他看过影视剧,知道吃醋是喜欢一个人的表现。

    即使再迟钝,在沈昼层层逼问之下,他也终于不得不正视一个事实。

    ——他好像,真的有点喜欢上沈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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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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