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不计前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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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嵩提到的工商管理局对盐茶专卖管辖权限问题,朱宸濠显然早已有所考虑。

    “当然有。”

    朱宸濠很快就给出了一个非常肯定的答案,回答完后,他还继续道:

    “朕刚才已经说过了,一切跟商业相关的行为工商管理局都能监管。

    因此不光能管理朝廷专卖的盐茶,就是坑冶,也一并可查可管。”

    朱宸濠口中的坑冶,  其实就是采矿和冶炼。

    当朱宸濠说到工商管理局还将连坑冶也一起监管时,下方那些重臣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

    之所以如此,也是因为明朝中前期对各种矿物的开采,根本就不重视。

    大明初期,朱重八不知出于何种原因,一直都不主张采矿。

    也唯有铁,因涉及军备,才不得不开采冶炼。

    可一旦朱重八觉得开采的数量足够了,  便会立即停止。

    反而是在民间,完全放任百姓自由开采冶炼买卖。

    当然,再放任也还是要收取一定税费的。

    按照朱重八的规定,对民间冶铁采用的是十五取一政策。

    这税率,只能说聊胜于无吧。

    不过到了明朝中后期,随着财政吃紧,对外战事增多,以及国内叛乱频繁,朝廷逐渐改变了对冶铁的放任态度。

    最后更是彻底禁止民间私自贩卖铁器,惩处之法一如贩卖私盐。

    朱宸濠其实很不理解朱重八对待民间开采铁矿和铸造铁器的态度。

    这玩意儿可是能铸造兵器的呀。

    任凭民间开采冶炼贩卖,这不跟今天漂亮国对待枪支的态度差不多么?

    这样搞,若有野心家想要造反,也不像前面那些朝代般,会为了收集武器而发愁了。

    就拿汉末的黄巾起义来说吧,虽然人数众多,可武器装备却少得可怜。

    士兵基本上都没有甲胄,所谓的兵刃,也多是些农具和木棒。

    对上装备精良的官军,  当然吃亏。

    可要是汉朝采用朱重八的政策,那黄巾军根本就不用为兵器发愁。

    张角若真能拉起一支盔明甲亮,刀枪剑戟弓弩箭矢管够的起义军,那谁胜谁负还真就难说了。

    朱重八对极为重要的铁矿都没看在眼中,其他的那些矿产,自然就更没存在感了。

    即便是对待已作为货币使用的白银,明朝的态度也很奇特。

    大明采取的是包税制,也就是把一个银矿场包出去,每年只收取一定额度的费用。

    明初,朝廷收取的这个税费极低。

    往往一省所有的矿场加在一起,才收得两、三千两白银。

    这点儿银子,跟那些承包商挖掘出来的相比,只九牛一毛而已。

    永乐之后的那些皇帝倒是越来越爱财,因此承包银矿场的费用也越来越高。

    到了朱宸濠这个时期,从一省的银矿坑中,朝廷所能收取的比之初期时已多了十倍,达到了三万多两。

    可这点儿钱,对体量如此巨大的帝国而言,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若按历史发展,到了万历时,就不再是笑话,而是悲剧了。

    随着“一条鞭法”的实施,银本位被确立,万历朝对白银的需求急速攀升。

    为了增加白银数量,万历派出大批太监前去开采新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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