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楼兰先民献殷勤,几张狼皮封天神(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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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紧不慢的前进,一路西行前进了十几日后,终于找到了山海经中描述的坳泽也就是罗布泊。

    当然这个时代的罗布泊还不是寸草不生的荒漠,而是一个相当巨大的咸水湖,如同一片汪洋大海占地面积好几千平方公里。

    罗布泊附近倒是见到了一个数百人口的游牧民族在此暂居,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传说中的古楼兰国的先民,外形看起来和中原地区的人类有着相当大的差异和匈奴人也完全不同。

    不过这些人显然对于来自中原的人并不陌生,见到李逍时也是表现的相当热情,尤其对李逍的坐骑球球那是又敬又怕。

    现在的球球看起来可一点也不憨态可掬,体重起码六百多斤,比之一般的黑熊都要大上许多,看起来威风凛凛妥妥的凶兽一头。

    能降服如此凶兽作为坐骑,绝对是一等一的勇士,作为一个到处流浪的游牧民族,对于可以降服猛兽的勇士那是崇拜到骨子里。

    那位部落的首领也是宰杀了好几头肥羊,大摆宴席接待了远道而来的李逍,连带着球球也跟着占光,人模人样的成了座上宾。

    这情况却是让那位首领态度变得更加恭敬了几分,再一次提升了招待的档次,赶紧让部落里几位能歌善舞的漂亮姑娘过来献舞唱歌敬酒,简直享受了把帝王般的待遇。

    这情况也让李逍大感意外,如果说热情好客,请远道而来的自己吃顿饭也许还算正常。

    只是这招待档次实在是太高了点,难免有点担心,常言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难道想灌醉我谋财害命?

    “应该不至于吧,我那那些取出来装样子的大包裹也没啥值钱的玩意儿。”

    对于几位美女又是唱歌跳舞又是献酒的,李逍确实有些犯嘀咕。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喝的这些马奶酒没任何问题,并没有什么迷药剧毒啥的,那些东西肯定瞒不过敏锐无比的嗅觉味觉。

    至于说酒精度甚至还不如啤酒,根本不可能被灌醉,只会把人喝到撑着,因此对于频频送来的酒水倒也没有推脱,一口喝掉表示对主人的尊敬。

    虽说这马奶酒喝的不是很习惯,不过烤全羊确实美味的很,不只是球球吃的很过瘾,李逍也吃的很是过过瘾。

    ……

    一直到酒足饭饱,部落首领也没有起什么怀心思,没提出任何特殊的要求,李逍总算是放松了下来,同时狠狠的自我鄙视了一番,竟然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当然不习惯吃白食的,也没有白吃这位部落首领,因此思来想去却是从那硕大的包裹里,取出了两张保存先对比较完好的巨狼皮,作为回礼送给了对方。

    只是那位首领见到巨狼皮时,顿时露出了极为震惊的眼神,随之就是狂喜,顿时拿起巨狼皮跑出了帐篷,随之整个部落男女老幼数百人统统包围了过来。

    就在李逍考虑要不要直接逃离此地时,那群包围过来的却是纷纷的跪倒在地,那态度虔诚的简直相似在朝圣,完完全全的五体投地。

    貌似被当成了天神,起码那恭敬的态度确实像是在拜见神灵,当然也有可能是对强者的崇拜,有些游牧民族对于强者的崇拜,可以说融入到了基因中。

    初步推出应该是那群变异的巨狼曾经袭击过这些人,造成了非常重大的损失,给他们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然后今天突然有个人骑着一头想大熊出现,吃了一顿饭后取出了两张巨狼皮,好像是刚刚才从巨狼身上扒下来的血迹都没完全干透……

    看着拜服在地的数百人,微微的犹豫了下,却是把所有保存的巨狼皮都取了出来,这些东西用处不大。

    当时之所以收着,只是因为储物空间有点空出来,本着不浪费的原则才勉为其难的收了,既然对这些人好像还有其他的意义,也就留给这些人。

    当然随手取走了两头烤全羊,以及还几代的马奶酒,拜服的五体投地的人们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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