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到达沛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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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不投机,易小川愤然离开。

    原本他见到高要还是挺开心的,毕竟在秦朝就他和高要是现代人,加上高岚的关系,多少沾亲带故。

    没想到高要脑子抽风,居然给他脸色看,真是不知所谓。

    “本来还想带着你飞黄腾达,是你自己错过了机会,别后悔。”

    易小川确实打算前往汤巫山,不过在此之前,途径沛县会籍,那里有初汉三杰之一的萧何、大将樊哙,还有汉高祖刘邦,这些可都是未来的大腿。

    易小川家境优越,虽然不是历史系的高材生,但对于历史上的名人和一些事迹还是知道的。

    虽然嘴上没说,可在易小川的心里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他清楚自己很可能回不到现代,所以已经开始为自己铺路。

    如果能够抱上刘邦的大腿,起码可以大富大贵。

    不过易小川那时自己的想法,实际上,他只是热脸去贴刘邦的冷屁股。

    和易小川一样,刘邦此人也是十足的坑货。

    表面上讲义气,说场面话,画大饼都轻车熟路,但从来不把兄弟当兄弟,这点和易小川可谓是如出一辙。

    当面都是好兄弟,讲义气,用得着你的时候,你说什么都对,一但没了用处,或者对他们产生了威胁,就会背地里拼命捅刀子。

    见易小川离开,牧九歌并没有阻止。

    要杀易小川很简单,但那样太过无趣。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牧九歌不介意拿易小川解解闷。

    见易小川和高要闹翻,吕公有些好奇的看向高要,问道:“高公子,这易小川与你可有过节?”

    “他就是个卑鄙无耻的小人,不用管他。”

    高要不屑道。

    听到高要的话,吕公一时间有些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倒是一旁的吕素开口道:“高公子何出此言?”

    她见易小川虽比不上牧九歌,但外貌也算得上是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可是高要对易小川仿佛有很多仇怨。

    难道就因为易小川之前没有找过他,那这高要的心胸未免过于狭隘了些!

    吕素之所以这样想,是吕素根本不了解易小川。

    如果吕素真的了解易小川,估计这个温柔的小姑娘都会提起刀追着易小川砍。

    牧九歌看出吕素的心思,暗道一声傻丫头。

    原剧情中,易小川救吕素是事实,害吕素也是事实。

    如果只是如此,最多算是扯平,谁也不欠谁。

    可易小川最不应该做的就是欺骗了吕素的感情。

    吕素涉世未深,感情真挚而纯粹,可以说是神话世界中,广大男性同胞最喜欢的角色。

    如果说要从神话世界中选一个女性角色当老婆,大概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男性都会选择吕素,而非玉漱公主。

    可以说吕素就是许多人心目中的白月光。

    对于观看过神话的人来说,神话只有八集!

    在吕素死后,神话就失去了美好。

    而在原剧情中,易小川感染瘟疫,吕素不离不弃,之后遇到了高要与崔神医。

    但崔神医却只有一份解药。

    当时吕素因为日夜近身照顾感染瘟疫的易小川,也感染上了瘟疫。

    原本崔神医是打算用解药医治吕素的。

    因为吕素病得较轻,生存的几率比易小川更大。

    但面对生死抉择,吕素却毅然决然将活下来的机会给了易小川。

    易小川当时卧床不起,醒过来看着端着药的吕素,说什么“之前对你说从来没喜欢过你,那是假话”。

    之后易小川病好了,拿着草编的戒指向吕素求婚。

    可是吕素却已经病入膏肓,坚持不下去,不久就香消玉殒!

    接下来就是易小川杀人诛心的内心独白,说什么“你为我而死,我却不是为你而生,我从来没有爱过你。”

    听听,人言否?

    你不爱人家,还心安理得接受别人的照顾。

    前脚向人求婚,后脚就来一句,从来没爱过你。

    这是人能干出的事儿?

    说到底,易小川喜不喜欢吕素,肯定还是有几分喜欢的。

    或许是出于感激,但已经求婚了,如果吕素没有病死,两人多半会在一起。

    但吕素一死,易小川立刻就变脸,就是不想负责。

    毕竟吕素只是牺牲了一条命,易小川圣母怎么能为此赔上自己的后半生和爱情呢!

    而易小川对高要所做的一切,更是令人三观炸裂。

    高要承认自己是个小人,但也没有易小川那样反复无常,玩弄别人的感情,还恬不知耻把过错都推到别人身上。

    吕素如此,小月也是如此。

    对于她人的好,易小川都欣然接受,可一旦让易小川负责的时候,他翻脸比翻书还快。

    也就是只有对玉漱公主起而不舍,但那真的是爱吗?

    或许更多的是一种求而不得的偏执。

    在答题空间看到易小川的种种行为,高要就对易小川不报任何希望。

    见吕雉追问,高要解释道:“易小川不仅是我的同乡,也是我妹妹的男朋友……”

    秦朝可没有男朋友的称呼,所以吕雉不解的问道:“什么是男朋友?”

    虽是问话,可吕雉的目光却一直停留在牧九歌的身上。

    问这话,更像是在展现自己的存在感。

    可惜牧九歌的目光并没有停留在吕雉的身上。

    吕雉确实毕竟漂亮,但牧九歌的双眼目力太强,可以看到他人脸上的毛孔和各种细菌,也能看透对方的五脏六腑。

    嗅觉也远超常人,能够分辨很多常人无法察觉的气息。

    普通人在他面前,缺陷会被无限放大。

    什么美人,不能脱去凡身,都是红颜枯骨!

    也就月婵仙子、魔女这样修炼有成,才貌双绝的天之娇女,牧九歌才有些兴趣。

    这次前来,其实是牧九歌少时观看神话,心中留有遗憾,否则他手底下掌控诸多世界,亿万生灵等着安排,哪有闲工夫来这个灵气近乎绝迹的低端位面。

    高要可没有牧九歌的实力和心态,只挠了挠头解释道:“男朋友,就是……就是,就是那种关系嘛,你可以理解是未婚夫!虽然没有结婚,可我怎么也算是他半个大舅子吧。”

    “结果他跟我妹妹交往期间,在外面沾花惹草,还把我带到了这个地方,我找了他整整三年,走了上千里路,多少次差点挺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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