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 美国博仔(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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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时间飞速过去,白人小伙要退伍了。他向林博文的母亲许诺,“等回到美国安定下来后,一定会来台湾同你结婚。”

    然后,大家都知道会怎么样。

    这个白人小伙一去不归,留下了失贞的台湾少女。

    这还不是最悲哀的事情!

    在白人小伙离开不到一个月,林博文的母亲发现自己恶心、想要呕吐,腹部逐步隆起。等到她到医院检查的时候,医生告诉她:“你已经怀孕4个月了。”

    怎么办?

    告诉自己的妈妈?

    那还不把她活活气死?林博文的外婆中年丧夫,一个人含辛茹苦的工作,就是为了这几个孩子能有出息。

    自己去打掉?

    这倒是可以,一了百了。

    可惜,恋爱中的女人,智力都是0的。林博文的母亲还只有十八岁,傻乎乎的,很痴情。她根本没有想到,男友竟然会一去不回。她天真的认为,男友只是在美国始终没有安定下来,暂时没有来接她。她不愿意狠心打掉男友的孩子,一心一意想要等他回来结婚,然后名正言顺的生下孩子。

    这样又拖了一段时间。

    到了五个月,肚子已经很明显,无论如何隐瞒不了啦。

    林博文的外婆发现女儿怀孕以后,差点没有气的吐血。

    平静下来后,外婆坚决要求打掉孩子:“傻丫头,都半年了,他连一个电话都没打过。他抛弃你了,知道吗?这个孩子千万不能留。再说,就算生下来,如果他爸爸是台湾人,我们也有办法遮掩过去。可这孩子是个混血儿,根本没法遮掩,不但你的一生要毁了,孩子未来恐怕也不好过。你要想清楚。”

    无论外婆怎么说,林博文的母亲就是不愿意打掉孩子,并威胁要自杀。

    就这样,母女僵持了1个多月,最终林博文的母亲想通了,决定去做手术。

    到了医院以后,发现孩子实际上已经有七个月,太大了,根本无法打掉。

    医生说:“这只能做引产手术,然后中止妊娠,也就是打一针把胎儿杀死。”

    听到要把孩子生下后杀死,林博文的母亲无论如何不能接受,又以死相逼。

    哪里有斗过孩子的父母?外婆束手无策,只能听之任之了。

    于是,最终孩子就被生了下来,外婆让他用了自己的姓,叫做林博文。

    ……

    林博文的母亲生下孩子后没有几年,就考上了政府职员,要去台北市工作。

    在保守的台湾社会,未婚妈妈和艾滋病毒携带者差不多,很难在正经行当立足。

    无奈之下,林博文母亲只能把孩子留给林博文的外婆照顾,自己隔三差五的回来看看他。

    又过了几年,林博文的妈妈结婚了,男方是个40多岁的军官——当时林博文母亲不过20出头。

    军官表示可以接受私生子林博文,可以给钱给物养着他,但是绝对不愿意同他一起生活。

    于是,林博文就一直和外婆生活在一起,等同于没有父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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