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告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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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有罪也变无罪!”

    卢家珍双手绞在一起,盘算了半天,说道:“坤哥,不瞒你说,我们家里的所有收入都要靠楼下那个小杂货铺,每个月赚不到多少钱,还要交房租、水电、保护费,赚的钱也不过就是我们一家人的人工。家耀是今年才毕业的,上班没多久,也根本没有存钱。要是有钱找律师,我们也就不会上来给你找麻烦的。”

    靓坤说道:“可是家耀现在的处境是,找法师没用,找律师才有用。你不找律师,再找我有什么用呢?叫我说,你不如到法律援助署去看看,有没有比较资深的律师在接案子,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请律师是可以减免费用的。”

    港英政府于1970年10月28日成立香港法律援助署。香港法律援助署成立目的是致力于:确保所有符合资格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士不会因欠缺经济能力而没法寻求公义。法律援助主要为牵涉香港区域法院、香港原讼法庭、香港上诉法庭、裁判法院聆讯及香港终审法院审理案件的任何人士而设。只要申请人的财务情况符合申请资格,而案情又具充分理据提出诉讼或抗辩,便可获法律援助。

    安妮插嘴说道:“我已经和珍姐去过法援署了,但是因为家耀家里的财务资源已经超过了香港人均水平,所以法援署没有批准我们的申请。”

    林怀乐的眼睛还在盯着安妮的34D看,听到安妮的话,鬼迷心窍地说道:“帮我打官司的叶律师不是很厉害吗?我看警署的差佬看到她都心有戚戚焉。”

    靓坤剜了林怀乐一眼,说道:“那你还记不记得,我花了十几万请叶律师帮你打官司呀?”

    “十几万?”卢家珍惊呼道,不由得看了一眼林怀乐。

    此时的香港,十几万可以在比较偏的地方买下近千尺(10平方尺约为1平方米)的房子,港岛东区最为著名的居住以及商业中心太古城也不过是四十万一个单位。

    败家子!卢家珍在心中暗暗评价林怀乐,看向林怀乐的眼光愈加厌恶,又循着林怀乐的眼光看过去,又给林怀乐加了一个标签:登徒子!

    卢家珍对林怀乐既厌恶又羡慕,厌恶他的为人,又羡慕他有一个好哥哥——肯为弟弟花十几万打官司的哥哥,当然是好哥哥。这就是所谓的羡慕嫉妒恨。

    卢家珍心里纠结了半天,狠下心,站起身,对坐在柜台里的乌鸦说道:“哥哥仔,你能不能帮我开间房?”

    安妮问道:“珍姐,你开房间做什么?”

    卢家珍笑着对安妮说道:“我想留你一晚,大家商量一下家耀的事情。不管怎么说,你都是文化人,叫你和我一起挤杂货铺的阁楼,总是不太好。”

    安妮拉着卢家珍的手臂,说道:“算了,珍姐。现在家耀的事情还要花钱,还是能省就省一点吧。”

    “刚才坤哥也讲了,请律师要十几万呀!不在乎这一点点了。”卢家珍把安妮的手挣开。

    见卢家珍语气坚决,安妮也就没有再坚持。

    乌鸦站起身,对林怀乐说道:“阿叻,我要接着去给叶律师当保镖,今晚不能替你值夜班,你还是自己来登记吧,免得搞乱了。”

    林怀乐只好起身走到柜台里坐下,找出登记簿,说道:“三十一晚,押金二十,退房退押,谢谢!XXX号房。”

    卢家珍交了住宿费,还转身看了靓坤一眼。

    靓坤和卢家珍的目光撞到了一起。

    靓坤心想,就关照一晚,也想请他帮忙,是不是把他看得太廉价了?而且他自家知道自家事,他根本不会什么能令卢家耀脱离苦海的法术呀!

    房间开好了,卢家珍从林怀乐手中拿过钥匙,对安妮说道:“安妮呀,你先下去帮爸爸看店,我再和坤哥聊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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