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幸运兔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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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聚集在哨兵岭的主塔旁热议,今天一大早,民兵就在整个营地内宣传这个由希望小姐带来的新项目。

    担心口头表述不够清晰,凡妮莎还让人在哨兵岭主塔的正南方贴了一个告示,平民大部分都来观看,有识字的就给周围人解释。

    幸运兔脚肯定不是兔子的脚,西部荒野这个鬼地方兔子早死绝了,只有在北方靠近暴风城的艾尔文森林能看到一些兔子。

    他们这次属于挂羊头,卖狗肉。说是兔脚,实际凡妮莎使用的是狼脚。

    西部荒野的狼太多了,漫山遍野,到处都是!

    什么?德鲁伊爱护动物?别逗!德鲁伊都拒绝了她,再爱护也没用。

    更何况艾泽拉斯世界的狼太多太多了,前世玩游戏,从1级就开始杀狼,杀到120级,还有对应的狼给你杀呢。

    现实没那么夸张,但西部荒野的野狼也到了不得不杀的地步。

    凡妮莎就准备让平民们去杀狼,每杀一只狼,除了尸体能带回来填饱肚子以外,狼爪子还能交给她,制作成精致的‘幸运兔脚’卖到暴风城去!

    盗贼们都是作假制假的好手,狼爪子经过一番处理,和真正的兔子没区别,卖给暴风城、卖给地精和矮人一点问题都没有。

    不是只有东方人才迷信,其实西方人也迷信,幸运兔脚的传说比稣哥的传说还要久远、还要庞大,很多人都相信,随身携带兔脚能给自己带来好运。

    谁会拒绝好运呢?这东西根本不愁销路,收上来多少,她就能卖掉多少。

    平民们只要把狼爪子交给她,就可以换五十个铜币。

    当然了,她不建议平民领取现钱,现在在西部荒野这个鬼地方,即使有钱也买不到东西,她会根据平民上缴狼爪子的数量另外提供一种叫做购物券的东西,购物券有不同的面值,对方用购物券可以购买她这里的物资。

    她的物资种类很多,各种食物、衣服、药剂、武器、宠物,为了让自己这个自封的哨兵岭军需官更像样子,她甚至联系地精,准备弄两个坐骑过来......

    当一个消瘦的中年人带着狼爪子回返,并从凡妮莎处换取了一大袋粮食的时候,平民们的兴奋再也无法抑制了。

    他们开动脑筋,利用团队合作与设置陷阱等方法,开始捕杀哨兵岭周围的野狼。

    凡妮莎的小马车变成了七辆马车加在一起的商队,几个形象不是那么猥琐的盗贼也跟着她来到哨兵岭。

    假装自己是一个认真负责的NPC军需官,只要平民拿着购物券,她都会优先提供对方需要的物资。

    缺乏武器?我们有!矮人打造的利器,只要五百点!杀十只狼就够了。

    受伤了?这个有优惠,知道我手里的这个是什么吗?告诉你,听好了,这个东西叫绷带!只要缠上,伤就好了!留着不用还能传家,保质期极长,优惠价,三百点!

    什么?没有优惠券怎么办?去杀六只狼吧,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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