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扯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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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人有点面熟啊?”木头在苏小财身边突然道,“我大前天夜里,好像打过他……街上的灯光暗,认不太清了……”这小子换了裤子,又回来了!

    明白了,大前天夜晚打的人,可不就是王家的恶仆吗?

    看样子,秦桧这小子,脸上的两个耳刮子还是打到心里去了,并未就此揭过啊!

    “李寻小官人,这位说这些爆竹是他眼看着光头货郎差人扔进汴河的,这位告李记书场私造军械,现在人证物证都有,小官人少不得跟哥儿几个去祥符县衙一趟……”铺兵刚才收过钱,所以现在态度还算客气。

    “军爷,草民冤枉!就凭这点东西,哪里能算的私造军械啊!这不过就是几个比较大一点的爆竹而已……”

    “你这种爆竹,响声震天,引线口的泥封尚且打破了光头货郎的耳朵,若是其中填充了碎铁、石子等,岂不是能要人命?”王家恶仆道。

    “哦,既然如此,那你点一个,咱们试试,看看这个东西有你说的这种威力吗?”苏小财指一指这一堆湿漉漉的炮仗,一副无赖相。

    “这东西湿了,如何能点燃?”

    “你可以等干了再点啊……”

    “你们前面已经点了一个了,声响之大,十里可闻,我亲眼所见,溅起的泥丁,伤了光头货郎的耳朵……”

    师父哈哈一笑,摇摇头,道:“饭能乱吃,话不能乱说,鄙人这耳朵是蝙蝠昨夜咬的,放个爆竹而已,怎么会伤了耳朵呢?”

    “胡说,蝙蝠无缘无故咬你的耳朵干什么?”

    “这么说,放个爆竹而已,无缘无故蹦我的耳朵干什么?”

    “你……”

    “你什么你?”

    “我亲眼看着你的耳朵是被这大爆竹的泥丁碰伤的……”

    “你哪只眼睛看见的?那个谁,你是不是亲眼看见我的耳朵是被蝙蝠咬伤的?”师父转而问木头。

    木头在一旁点头如捣蒜,道:“我昨天见到的事儿多了,我不仅见到这位的耳朵,被蝙蝠咬伤,而且还见到有一头老母猪生了八十个猪仔儿,真是了不得啦,都是亲眼所见……”

    “简直胡扯……”

    “没有,没有,亲眼所见这种事儿,怎么能胡扯呢?”木头哈哈大笑道。

    “你看,他就看见我的耳朵是蝙蝠咬伤的……”师父在一旁也笑道。

    王家的恶仆气得暴跳如雷,所有人明明知道眼前这个叫李寻的,还有这个光头等一伙人,就是在胡扯,就是在胡搅蛮缠……

    但是眼前这些湿漉漉的爆竹,显然是无法点燃了。

    “军爷,您应该问一问其他人,有很多人是看到了这大爆竹点燃的……再说了,如果这种爆竹威力不大的话,哪里会有平地炸雷一般的声响?”

    那五个铺兵于是跟周围的人问了问,大家都摇摇头,表示并没有见到爆竹打伤了光头的耳朵……

    至于声音,铺兵解释道:“前面如平地一声雷的那个爆竹,是他们做的大了一点,有人头那么大,所以声若惊雷……这种事还是第一次遇到,也并没有什么王法规定,不能燃放这么大的爆竹,虽然涉嫌扰民,但前面已经罚钱了……

    至于眼前的这一筐证物,现在看来,一时半会儿是点不燃了,所以证据不足,这事儿我看就这么算了吧?你以为如何?”

    “涉嫌私造军械,而且还是在东京城内,天子脚下,这么大的事,怎么能说算就算了?需要把物证封存起来,等到晾干了之后,再点燃试一下威力,事情不就清楚了吗?”王家恶仆仗着家族势力,当然不会把几个小小的铺兵放在眼里。

    “请问尊驾是何方神圣哪?哥儿几个凭啥听你的呀?”

    “小人是王相爷府上的家仆,小人没有要几位军爷听小人话的意思……”

    这几位铺兵,听这家伙这么一说,脸上都是一变。

    他们转而对苏小财道:“既然人家都这么要求了,我们也是拗不过的,这些证物,我们就暂且封存起来,看样子,明日你们少不得来县衙一趟了……”

    “好,小可初到东京,下定决心要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做人做事,犯王法的、杀头的买卖,万万是不敢做的……

    所以身正不怕影子斜,既然明日要对簿公堂,那小人明日到便是,不会难为几位……”苏小财向几位铺兵拱手,正色道。

    那几个铺兵也是拱拱手,但很明显,他们对苏小财一伙的态度,已经变得很是冷漠起来。

    其中一个铺兵,抱起了那一筐湿漉漉的大爆竹,他们拨开人群,径自走了……

    “没想到,竟有这么一出……”师父捂着耳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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