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番外三 贺新郎(四)(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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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的夜空繁星点点,如同一张巨大的银网,无边无际地笼罩在头顶。

    在这张璀璨无边的巨网之下,一前一后飞速前行的两个小小人影显得有点不起眼。

    不知过了多久,前面那个人影像是终于忍不住了,停下来,回头:“你到底要做什么?”

    后头跟着的那个果断抓住机会往前一跳:“跟着你呀。”

    “跟着我有什么用?我就算要去抓人,也不会是现在。”

    “我又不是为了这个。”说着,陶飞飞手里的银钩刺啦一声挂上迟云身边的那棵大树,一个手劲就荡了过去,像只小雀儿似的轻巧落在一条枝桠上。

    迟云皱起来的眉头在星光下看得挺清楚,但是陶飞飞压根不以为意:“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正好也许久没有往南朝来了,你就当是同路搭个伙呗。”

    迟云加重了语气:“我不是回来游山玩水的。”

    迟云说的没错,他一路昼夜兼程往林州赶,是有极为要紧的事情,不然他也不会放弃就快要追到手的逃犯。

    六天之前,迟云在黄河边捡了个受伤中毒的年轻人之后,住进了陶飞飞开的客栈。

    当晚遭到杀手袭击,一番有惊无险之后,迟云发现客栈老板娘就是自己当年抓住的一个小神偷。而几乎就在同时,被迟云救了的那个年轻人竟然提前醒了,不顾劝阻硬是写了封书信,要让迟云送到某个宅子里去。

    然后迟云才知道,自己是顺手捡了个多大的宝。

    简单说来,就是北朝皇帝的四儿子的明王爷奉旨巡查漕运的时候,在回京的路上被刺客给堵了,因为当时小王爷为了不惊扰百姓一路轻车简从,就刚好给了杀手一个空子。然后迟云路过黄河岸边的那家包子铺,把小王爷捡回了洛阳城。

    当洛阳府尹冠袍带履点头哈腰地来招宝客栈恭迎小王爷的时候,陶飞飞摇着白绢团扇一副发了大财的狂喜样儿,理所当然地从府尹大人那里套来了半箱子金银。迟云则被小王爷拉去了洛阳府衙,说要好好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但是迟云是个南朝的捕快,他出来是为了追捕逃犯。

    不过在小王爷的眼里,出生在什么地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把这个本领高强的捕快尽快收为自己人,然后封官加爵让他建功立业,也算是给救命恩人的一个答谢。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迟云听洛阳府尹说起了南朝动乱,大将军弑君反叛引得各个州县乱兵蜂起的事情,其中就包括了林州。

    迟云的父亲在前些年就去世了,从那之后迟云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但是这并不代表着迟云心里就能放得下林州。

    且别说二十年来的故土和街坊,林州可还有个谢姑娘呢。

    日夜兼程的路上,迟云的后头却多了个尾巴。这个尾巴倒也不拖慢他的行程,但是就是怎么都甩不掉,明摆着要一路跟着不撒手。

    陶飞飞也并不是不晓得他急急忙忙赶回南朝,是为了林州的动乱。他急着要回去看看家乡是人之常情嘛,所以陶飞飞不拖他的步子,只是跟着。至于跟着的理由,她也没有撒谎——自己闲着没事干,一起去南边瞧瞧也好。

    一路上把迟云磨得没脾气。

    但是迟云也没有空闲去跟陶飞飞斗智斗勇了。这一路上看到的情况比他想象中的要更加糟糕,走过的几个州县都是一副兵荒马乱的样子,路上随处可见拖家带口的躲避风头的流民。

    迟云心里还是有一点点侥幸的,毕竟这么多年了,林州不算穷也不算太富,州牧大人虽说不是个什么政绩卓著的好官,但是起码不会到处惹事,前几年一些流寇在附近几个州县乱窜的时候,也只不过是让城中一些大户凑了点钱打发了事。

    无论如何,谢姑娘那样的人,是不会出事的。

    但是等他看到林州城的时候,一路赶来已经十分焦灼的心里,就像是被猛地按到了冰水里,呲的一声透凉透凉的。

    身后不远处的陶飞飞还在扯着嗓子喊他:“喂喂,你别乱跑呀,那个横梁要掉下来啦!”

    迟云没有回应她,只是闷着头往城南跑。

    住了二十多年的地方,他早已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入了城门,往东二百步,往南四百六十步,进巷子二十步,左拐十步,再往南六十步,这个路线他闭着眼睛都记得清楚。

    但是这一户人家的屋子已经倒了,而且有一大半都被杂火给烧成了黑色,下面到处都是散落的木头屋瓦和陶罐。

    陶飞飞对这里不熟,但还是追上了迟云,然后就看见那个男人在余火未息的砖瓦之间到处翻找,被黑烟呛得直咳嗽,直接用手去掀开那些东西的时候,竟然也不怕烫。

    陶飞飞觉得,这片地方下面肯定是有他很看重的东西,比如家传宝贝或是多年的积蓄之类的。

    那边,迟云翻找的动作停了下来,整个人像是被冻住了一样,弯腰站在一堆木板旁边。

    陶飞飞踩过破砖瓦探头去看,看见木板下面有一摊很大的血迹,已经凝固了。

    陶飞飞咽了咽口水,她觉得事情不太好。

    然后迟云从那块血迹旁边,捡起来几块已经被烟给熏黑了的东西。陶飞飞眯了眼去瞧,像是一只碎掉的玉镯子。

    那天,迟云一直坐在那堆木板旁边,没有走。

    陶飞飞去拉他,没拉动。

    一直到了夜里,陶飞飞觉得肚子很饿了,从怀里找出一只鸡腿来啃。啃了两口,递一块给他:“喏。”

    迟云看着她,没有动,也没说话。

    陶飞飞被看得有点心虚发憷,只好抹把嘴,坐在他旁边,老老实实地唠嗑:“天灾人祸啊,谁都管不了。唉,死生有命,你要节哀呀。”

    迟云没答话。

    陶飞飞抬头,望着头顶夜空中的繁星望了一会儿,说:“当然啦,你伤心我知道。我爹爹去世的时候,我压根没想到他会走的那么早,他明明一直都身体好好的,结果刚出了门就不在了……”说着,拿还有点油腻的手指头揉了揉眼角。

    迟云低下头,看着手里的碎镯子。

    陶飞飞接着说:“你比我还好一点,你总还是知道,人是被乱兵给害死的。可是你瞧我,我爹爹在外面山里死的不明不白,我连凶手都找不到。”

    然后是一阵沉默。

    过了好一会儿,迟云突然说:“你怎么会找不到凶手?”

    陶飞飞有点惊讶于他总算是说话了,便把当时老和尚说的话告诉了迟云。末了,自己捧着脸叹一口气:“要是江湖上的寻仇,我肯定挖地三尺也把凶手给挖出来,早早给我爹报了仇。可是青城山老道士说,那是很厉害的妖术。一开始我是不信鬼神的,爹爹对我说,自己的路自己闯荡,比整天拜鬼神有用。但是从那之后,我就找了好多声称会法术的人,还看了很多书,但是没有什么用。”

    说着,陶飞飞撑着头看看迟云:“你相信这世上有妖怪吗?要是有妖怪,我该怎么去抓它?”

    迟云忽然心里一个咯噔。

    迟云记得很清楚,谢姑娘一直都过得好好的,但是在一年前,莫名其妙地就收了个跑堂伙计,那个伙计聪明利落长得好嘴又甜,很招街上的大姑娘小孩子喜欢,但是只有迟云觉得,他浑身都透着一种古怪。

    这种感觉早已经得到了验证。

    在追查盗窃女子的案件的时候,迟云发觉了这个伙计的不同寻常的身手,于是在一个夜里去跟他过招。

    迟云清清楚楚记得,当时他拿着腰刀要跟他比个上下的时候,那个笑嘻嘻的跑堂伙计伸出一根食指,在空中划了个图案,然后指尖一弹就用冰雪冻住了他的刀。

    那是迟云生平第一次看到超乎凡人的本领。

    “你在这里冻上两个时辰,等天亮了我就解了术法,你就可以好好回去了。”对面的家伙懒洋洋地看他笑话:“我就是欺负凡人,又能怎么样?你喜欢莫离,可是她是我的妻子,我到死都不会放手,我找了她几千年,怎么会让给你?”

    迟云咬牙瞪他:“你是妖?”

    对面的家伙嗤地笑了,刚想说什么,脸色忽然一变。

    与此同时,迟云看见南方的夜空天幕上猛然放出一阵白光,耀眼得几乎比得上头顶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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