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从前有个老道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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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注意是正在进行的。

    如果你制服了敌人在进行的殴打,那就是方位过当。

    正所谓的投降不杀就是这个道理。

    平心而论,林朝歌防卫过当了。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双手抱头,大呼我投降了,我投

    如果敌人继续行凶,应该在敌人行凶的一瞬间把敌人制服,然后好言相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诉他们打人是不对的。

    捡到钱是要交公的,。

    如果他们听话,这件事就完美解决了。

    如果他们不听,那么下一次同样要瞅准机会,在他们举起棍棒的时候,在棍棒要落在你身上的那一刻,把对方干倒!

    早了是防卫过当,完了你就得挨揍了。

    其实,这场事件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斗殴。

    斗殴和正当防卫还是不同。

    这里面的条条框框太多了。

    当林朝歌和龚溪从派出所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

    “什么事啊!打几个流氓,居然成了犯罪了!”龚溪气愤的对着面前的空气暴揍了几拳,似乎是在发泄心中的不满。

    如果不是龚老板带着律师过来取保候审,这件事还没有完,林朝歌说不定要在局子里面度过了。

    “龚小姐,放心,这件事其实是可以定性为正当防卫的,而且还可以定性为无限正当防卫!”在龚老板身旁的一个地中海律师很是认真的说道

    “无限正当防卫?什么意思?”龚溪转过头看着那律师。

    “是这样的,无限正当防卫,又称“特别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期事件里面,林先生是在帮助别人,而且龚小姐当时也是被犯人控制,如果不解救就会发生不测的抢劫绑架事件,而且鉴于犯人持有武器,会造成不确定性的伤害,这些都是可以定性为无限防卫!”

    “那他们还要拘留我们?”龚溪气愤的立刻就要回去找人理论。

    “呵呵,龚小姐,法律的事情请交给我们专业的人来做,我可以保证你们无事!”那律师信誓旦旦的说道。

    听到这里龚溪愤怒的小心脏也终于是噗通了下来。

    “告他们,让他们判刑,我再也不想看到这样的垃圾!”

    “龚小姐放心,他们持有凶器寻衅滋事,而且还涉嫌绑架劫持,判刑是必须的!!”

    “这还差不多!”龚溪点了点头。

    “好了,该回去了!”龚老板也是在后面说道。

    “我还没有吃饭呢!”龚溪倔强的说道。

    确实,他们下午原本是想去吃饭的,结果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如果不是那烧烤店的老板貌似作证,又帮忙调取了监控,这件事说不定真的很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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