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7章 将门的信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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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喀嚓

    咔嚓

    突然鲁达发现头顶似乎有什么东西飞过,下意识的差点举起手中的长枪给对方来一下子。幸好他没有这么做,因为迎接他的是一张怒气重重的黑脸,还有一句让他哑口无言的怒骂:“你良心被狗吃了!”

    李逵气地在空中差点一刀砍了鲁达这混蛋,他虽然身上穿着铠甲,但是裤裆下没有穿啊!真要是被鲁达捅了一枪,他找谁说理去。好在鲁达反应及时,没有误伤。

    原来是李逵。

    他倒不是轻功了得,而是两军拼杀的区域,到处都是人,根本就冲不出去。而李逵却发现了一个铁鹞子身上致命的弱点——脖子。

    骑兵的铠甲很重,重骑兵的铠甲更重,尤其是盔更是沉重的负担。普通人的脖子即便是训练,也无法长时间顶着如此沉重的重物。头顶神功,很多奇葩民族都会。但是顶着重物和带着头盔作战是完全两回事,作战可不能脖子笔直的垂直于地面,只要用力猛一些,就容易扭伤。所以猛将们有一个很显著的特征,脖子很粗,粗到让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李逵在发现阮小二陷落党项人之中,就准备去救。等他赶来,鲁达已经过去了。但他也没多想,跟着也冲了出去。他跳起来无意识地踩了就近的铁鹞子的头顶,还没用力,他就听到轻微的咔嚓声,随后脚下的铁鹞子竟然如同倒栽葱似的倒下去。这才让李逵如梦初醒,脖子,才是铁鹞子的致命弱点。脖子一断,立马玩完。

    而李逵在人群中用脚踩,用三尖两刃神锋拍,连踩带拍之下,竟然让他清理出一片暂时的真空地带。没等党项人围上来,拉着阮小二的后衣襟往后一甩,阮小二在空中飞起一条抛物线,就扔到了宋军之中,看也不看鲁达,就甩下一句话:“退回去!”

    鲁达虽然被训了一句,但是摸了摸鼻子,似乎觉得李逵挺有人情味,之前的不快也烟消云散了。

    轰轰——

    此起彼伏的爆炸声在党项骑兵中间爆炸开来,要是换成其他战场,这种用投掷方式丢出去的热武器,会让他们惊恐万分。炸伤不怕,烧伤才是真的痛苦。但在这里,党项人似乎也麻木了一般,或许他们心里就一个信念,回家,回家,回到家里,噩梦就结束了。

    相比于火炮,掌心雷在宋军守城的时候经常用。

    一般都是宋军从城头上扔下去,炸伤党项攻城的士兵。效果非常不错,但是因为黑火药的威力有限,使用过程之中总是不尽如意。经常有宋军在守城防御的时候,发现越来越多的敌军聚集在城墙下,干脆就将满桶的火药点燃了扔下去。而党项人攻城最怕遇到的也是这种愣头青的宋军。因为一整桶火药,几十斤的分量,爆炸了,那是惊天动地之后的炼狱。要是不爆炸,更可怕,一团瞬燃烧的烟火,比铁匠的火炉都要炙热,瞬间笼罩几十人,在几个呼吸之间就能把人皮肤烤熟了,但却不会让人就此死去。很多党项士兵经常忍受着半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折磨,才会死去。

    相比火炮那种催命鬼,投掷的掌心雷只不过是个弟弟。尤其是党项人对这种宋军中常见的防御武器并不陌生。

    宋军以前用的掌心雷用的是特制的陶罐,就是加厚的罐子,放入火药之后点燃之后扔向敌军的守城防御武器。

    这支宋军也准备了不少,只不过陶罐用的是小号的,为了增加威力,加入了一些铁片和尖锐的石头。威力也就那样,三米之内,惊天动地。三米之外,听个响。之前的作战,已经消耗了不少掌心雷,年熹一边组织士兵开始投掷。一边让人清点存货。

    “大人,这是最后一箱了。”

    坏消息一个接着一个。让年熹眼皮子直跳。

    之前这种掌心雷消耗的太多了,以至于真的需要的时候,却发现已经快用完了。年熹眸子通红的盯着战场,发狠道:“告诉兄弟们,仍完了掌心雷,都跟着我上去杀党项人。”

    “得令!”士卒脸上露出坚毅之色,大宋的士兵在战场上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动不动就陷入绝境之中。

    忍耐。

    继续忍耐。

    在中军的主将程知节早就看地不对劲了起来。撇了眼公孙胜,想问,又担心结果让他老人家心脏受不了。

    最后实在忍不住了,程知节这才问道:“公孙先生,情况似乎不妙啊!”

    公孙胜曾经一度热衷于造反,精通战阵和兵法,对于如今宋军的情况,早已心知肚明。宋军似乎已经陷入了绝境,面对党项人不计伤亡的进攻,李逵即便是天人之才,恐怕也没辙。这里说的没辙不是说李逵输定了,而是连公孙胜也不知道胜负最终会落在谁手里。

    党项人如果有决心流尽最后一滴血,那么结果不用猜了,党项人肯定会赢。

    但是这样的军队根本就不可能存在。

    那么就只能比拼宋军和党项人之间的忍耐力,谁更好了。

    如果宋军守住了党项人最后的疯狂,那么该党项人撤退了。当然,党项人的撤退是从容的,不慌不忙的,因为没有骑兵的宋军根本就追不上。

    但要是宋军最后的勇气也被消耗干净了,那么等待宋军的是一场大屠杀。

    被杀戮完全控制了心神的两支军队,此时此刻,已经不再比拼主将的智慧,也不再比拼也不是训练有素的士兵,而是信念,能够将士兵身体内最后一丝力量都抽掉的信念。

    公孙胜热衷于造反,是因为对朝廷不满。但面对异族,他根本从来没有想过要退缩。他家就住在辽国和大宋边境,契丹人是多么蛮横他不是没有见识过。至于党项人,对于宋人来说是更痛恨的存在。只不过,他没有战场厮杀的手段,拿着长剑,在江湖上一对一,并不会让他落下风,但是在战场上,他手中的长剑是大打折扣的。

    可即便如此,公孙胜还是扭头对程知节保证道:“将军,我会护着你的。”

    哈哈哈——

    程知节突然仰天长笑起来,对公孙胜道:“公孙先生,你是方外之人,不懂我们将门。要是情况无可挽回,公孙先生还请回去给某家中妻儿说一声,我老程,没有给程家丢脸。”

    公孙胜愣住了,看着程知节豪迈的样子,公孙胜百思不得其解,这还是那个胆小怕死的程知节吗?

    可要说程知节这时候做戏,装英勇,但他才是这支军队名义上的统帅,他需要装出来给谁看?根本就没有这个必要。

    程知节长叹道:“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我将门子弟平日里斗鸡遛狗者不乏其数,无所事事者更是煌煌其多。但是真要是在战场上,在无法挽回的局面之前,用死来维护家族的荣耀。这是将门子弟的归属,我程知节也一样。如果我逃回去了,我的孩子会在亲朋之间这辈子永远抬不起头来,我的妻子岳父也会因此连累,我的兄弟父母都将蒙羞,与其让所有人都痛恨,不如让所有人都记得我的好处。所以,公孙先生,我说过你不懂将门,我即便在阵前自杀,也好过苟活着,你懂不懂!”

    说到这里,程知节对着亲卫怒吼:“抬我的宣花大斧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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